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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2019-03-07 16:01:55|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为规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的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工作,现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结合实际,制定并试行本专业指导目录。凡招考职(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同一职(岗)位应设置多个相关专业,鼓励按“类”设置专业条件;超出本目录以外的专业条件,可按管理权限经组织、人社行政部门同意后另行设置,并在招考职(岗)位表中列入。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应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的审核;目录中或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中的专业涉及括号“()”或“所学方向”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可根据高校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

若报考者与招考单位、招考主管部门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报考者应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供招考单位或招考主管部门审核参考。报考者报考公务员时在报考过程中对专业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还可通过报名网站中的“申诉通道”申请复核。

本目录将根据形势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并由省级组织、人社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一、哲学、文学、历史学大类

二、经济学、管理学大类

三、法学大类

四、教育学大类

五、理学、工学、医学大类

六、农学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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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福建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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