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法考
010-8343-3366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考试题 > 卷一 > 历年试题 >

  近期热推

2019年法考客观题回忆版《法理学》单项选择题(答案)

2020-09-17 16:36:37 来源:中公法考   

>>>中公法考交流群:576189615

>>>中公法考微信公众号:offcnlaw

>>>中公法考考试咨询中心


导语

亲爱的同学,这道题你答对了吗?答对了也要看看解析哦!看看自己是否真的理解了这道题。做错的同学也不要灰心,这次错了,掌握了知识点后,考试中答对就可以啦!备考虽然很辛苦,但是别忘了“中公法考网”一直陪着大家呢?


1、【答案】权利与义务;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冲突原则

【难度】★★

【答案】C。解析:《婚姻法》规定的忠实义务,主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忠实义务。李女士冶疗性病的经历为其婚前经历,李女士没有义务将之告知冯某。A项错误,不当选。

根据义务主体是否特定,可以将权利分为绝对权利和相对权利。绝对权利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主体,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相对权利的义务主体是特定主体,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才能实现。公民的隐私权属于绝对权。B项错误,不当选。

婚姻法》与《民法总则》都属于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根据《立法法》规定,同一位阶的法律相冲突时,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因此在婚姻案件中,《婚姻法》优先于《民法总则》适用。C项正确,当选。

我国《宪法》规定,禁止以任何方式损害公民的人格尊严,但并未规定人格尊严的具体内容。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C。

相关知识点

一、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与义务的含义

(1)权利的概念。“权利”一词可以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如“道德权利”“自然权利”“习惯权利”“法律权利”等。关于权利的本质,学者们的解释也很不统一,主要有:

名称

含义

自由说

认为权利即自由

范围说

认为权利是法律允许人们行为的范围

意思说

认为权利法律赋予人的意思或意思支配力

利益说

认为权利就是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折中说

(综合意思说和利益说),认为权利是保护利益的意思力和或依意思力所保护的利益

法力说

认为权利就是一种法律上的力

资格说

认为权利就是人们做某事的资格

主张说

认为权利是人们对某物的占有或要求做某事的主张

可能性说

认为权利是权利人作出或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选择说

认为权利是法律承认一个人有比另一个人更优越的选择

(2)法律权利的概念及特点如下表所示:

项目

具体内容

概念

所谓法律权利,就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

特点

(1)权利的本质由法律规范所决定,得到国家的认可和保障。当人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国家应当通过制裁侵权行为以保证权利的实现

(2)权利是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愿望来决定是否实施的行为,因而权利具有一定程序的自主性

(3)权利是为了保护一定的利益所采取的法律手段。因此,权利与利益是紧密相连的。而通过权利所保护的利益并不总是本人的利益,也可能是他人的、集体的或国家的利益

(4)权利总是与义务人的义务相关联的。离开了义务,权利就不能得以保障

(3)义务所指出的,是人们的“应然”行为或未来行为,而不是人们事实上已经履行的行为。已履行的“应然”行为是和义务的实现,而不是义务本身。

(4)义务具有强制履行的性质,义务人对于义务的内容不可随意转让或违反。义务在结构上包括两个部分:作为义务或积极义务、不作为义务或消极义务。

二、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

(1)正式的法的渊源是以宪法(或根本法)为核心,由不同层次或等级的法律有机结合组成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宪法(或根本法)位于第一等级;法律、国际公约位于第二等级;行政法规位于第三等级;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行政规章位于第四等级。

(2)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出现冲突,适用的原则不同,具体如下表所示:

情形

适用原则

解决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应遵循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解决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的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4)如果出现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情况,需要有特定机关作出裁决。

(5)具体而言,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6)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解决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应遵循如下原则:

冲突情形

具体处理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

经济特区法规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

(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该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4)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练习更多题型请下载题库APP)

中公法考编辑推荐:

【法理学】权利与义务的含义

【法理学】权利与义务的分类

【理论法】权利和义务的区别与联系

(责任编辑:lxfoffcn)

相关阅读

26天全程冲刺营B班

中公法考名师

马上咨询
18天进阶冲刺营B班

中公法考名师

马上咨询
十天冲刺营协议课程

中公法考名师

马上咨询
院长私塾班(非协议)

中公法考名师

马上咨询
1v1定制班(全学科非协议)

中公法考名师

马上咨询
1v1定制班(单科非协议)
1v1定制班(单科非协议)

中公法考名师

马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