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2020民事诉讼费用多少
2020民事诉讼费用多少

2020民事诉讼费用多少

发布时间 :2020-09-24 11:31浏览量 : 118
民事诉讼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但是每一次的民事纠纷的解决不仅仅需要了解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问题,而且需要了解民事诉讼的费用问题,要知道,在没一起民事诉讼中民事纠纷的解决都是要缴纳诉讼费用的,那么2020民事诉讼费用多少?
  •   在我国,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可以分为三类: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那么普通民事诉讼费用是多少?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特点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普通民事诉讼费用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特点:

      1、非讼性:选民资格案件除外。

      2、审判组织的特殊性:独任制为原则,单一式合议庭为例外。

      3、审级制度和审限的特殊性:一审终审+审限较短。

      4、级别管辖:一律由基层法院管辖。

      5、免交案件受理费。

      6、救济机制的特殊性:不适用再审;自带救济。

      以上就是“普通民事诉讼费用”的全部内容,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则属于当事人应支出的费用。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琴子

     
  •   大多数人对打官司讳疾忌医的原因想必也是因打官司是要花钱的,不但要收取律师的代理费,而且法院受理的案件也是要收取诉讼费用的,那么最新医疗民事诉讼费用标准又是怎么样的呢,诉讼费的详情的?接下来将为您解答。

      一、最新医疗民事诉讼费用标准

      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当首先由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所以,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时是预先缴纳,待判决下来后,由法院区分责任,分担诉讼费的比例,再行确定诉讼费。对于原告方来说,实际上就是原告“多退少补”的过程,如果胜诉,诉讼费予以退还;如果完全败诉,不再缴纳;如果是部分责任,则按照“责任比例”分别由原告、被告双方分担。

      二、诉讼费的计算标准

      我国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诉讼费用,重新出台了《诉讼费缴纳办法》,医疗纠纷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赔偿数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三、诉讼费速算表

      由于诉讼费的缴纳是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赔偿数额,按照分段累计计算的,作为没有接触法律的患者及其家属来说,计算起来并不方便,因此,给大家一个速算表: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四、案件受理费

      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五、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

      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通过上述资料,希望您已经对2018年最新医疗民事诉讼费用标准有所了解了。总结得说就是: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当首先由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所以,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时是预先缴纳,待判决下来后,由法院区分责任,分担诉讼费的比例,再行确定诉讼费。希望这些能对您有所帮助。

     
  •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民事纠纷诉至法院的案件其实并不少,那么,对于案件的费用,应该是由谁来支付?还是应该由胜方还是败方来支付诉讼费?你有没有了解过这一方面的内容?如果没有,接下来带你了解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来支付的内容,希望能够给你带来帮助。

      一、民事诉讼的费用由谁承担

      1、《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3、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

      所以,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由被告承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

      二、到法院起诉诉讼费是如何计算

      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

      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缴纳一定的费用,这就是案件受理费。

      1、财产案件受理费,所谓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官司,如合同、借款纠纷。对于财产案件,诉讼费用是按照所争议的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2、您所请求的财产金额越大,您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也就越高,所以,同样是合同纠纷,但由于争议的财产数额高低不一,应缴纳的诉讼费用也不一样。

      3、非财产案件受理费,除了财产案件外,还有很多案件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如收养、侵犯名誉权、姓名权等案件,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缴纳的。

      4、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

      5、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

      6、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缴;双方均上诉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缴,申请费则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缴。其他诉讼费用,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预缴的金额和方式。

      三、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看了上面法律快车的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来支付的内容,是否已经知道这方面的相关知识了呢?其实,对于诉讼费用应该由谁来出的问题,可能还得看判决的结果,有时可能是败诉的一方,但一般会是被告一方。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   民间借贷纠纷是民事纠纷里非常多常见的,基本上就是多次催促偿还欠款都是无果而终的,那么只有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帮助我们实现债权了,民事诉讼是需要收取一定费用的,那么我们就来看看讨要欠款民事诉讼费用要多少。

      一、讨要欠款民事诉讼费用的解释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包括:(1)案件受理费;(2)其他诉讼费用。具有经济制裁的性质,是败诉方的当事人对进行诉讼所花费用的合理负担。其中,案件受理费具有国家税收的性质,应列为国库收入。对民事案件依法征收诉讼费用,是世界各国的通例。对此,各国民事诉讼法典中都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关于诉讼费用的征收标准、计算方法等问题,则另以单行法规的形式予以公布。

      二、讨要欠款民事诉讼费用标准

      (一)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讨要欠款民事诉讼费用要多少全部内容,借贷纠纷属于财产类的纠纷,就应该按照民事诉讼费缴纳办法里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进行收费,有个小技巧小编告诉大家,诉讼请求了可以写明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这样我们就可以省下诉讼费用啦。


    (责任编辑:陈墨宸)

     
  •   我们知道出了刑事案件不需要诉讼费用,包括自诉类型的刑事案件都不会收费,民事案件会根据诉讼请求中的数额按比例收取费用,那么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呢,又该怎么处理呢,收费的话,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用是多少呢?就来详细告诉大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用要多少钱。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用

      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应否缴纳诉讼费用,《刑事诉讼法》中未予明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02条则作了补充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此项规定主要基于下面几个方面考虑:

      1、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中提出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在诉讼过程中,刑事诉讼占据着主导地位,而民事诉讼则处于从属地位,因而在诉讼费用问题上,应主要考虑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而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诉讼费用制度。因此在法律适用上不应该缴纳诉讼费用。

      2、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后,本身就处于弱势的地位,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是实现其权利救济的一种方式,如果对附带民事诉讼收取诉讼费用,则不利于被害人进行权利救济。

      3、从司法实践中的情况来看,不少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后,生活都很困难,经济上处于窘迫境地,难以甚至无力支付诉讼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用要多少钱全部内容,虽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是否收取费用,但是最高法院解释中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所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大胆的提出民事赔偿吧。


    (责任编辑:陈墨宸)

     
  •   民事诉讼在法院进行完二审终审流程之后,才能够真正宣布该民事诉讼正式完成了民事诉讼结案了,而没有该流程的,可能就是没有结案的。那么今天就一起来看看民事诉讼结案条件是什么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民事诉讼结案条件是什么

      1、判决

      法院依法作出裁判,一方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但是,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不可以当庭上诉。

      首先,拒绝签字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当事人不签字不会影响法院判决的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但这并不是说,判决书是否生效取决于受送达人是否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当事人不签字,不影响判决书生效。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

      2、调解

      民事案件开庭后,调节不满意,还能再调解。

      原、被告双方经法院调解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该调解书同样具备执行效力。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

      诉讼调解是我国重要的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

      3、撤诉

      原告依法撤回起诉。

      但是撤诉由有几种分类,如原告未缴纳诉讼费、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原告撤回起诉;原、被告达成庭外和解后,原告撤诉等。

      撤诉后,该民事诉讼也达成结案条件。

      二、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宣判前,起诉,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依照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方为有效。因此,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亦须以正当、合法为前提。

      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谓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指申请撤回起诉必须是原告主动、自愿所为,而不能是被动、违心所致。

      4、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不论是当庭宣判,还是定期宣判,均应如此。这样既可使原告有较为充分的斟酌时间,慎重地适时实施撤诉行为,同时又可避免因原告于宣判后再提出撤诉申请而损及受诉人民法院所作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为判决一经宣告,即便尚未发生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亦不得随意撤销。

      三、民事诉讼多久发传票

      法律没有规定什么时候安排开庭及发传票,由法院自行决定;但规定了立案之后五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法院发传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也是需要明确的,民事案件是需要满足流程,才能够完结。好了以上就是民事诉讼结案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   对于民事案件来说,民事案件往往包括一个借款纠纷遗产纠纷,还有就是房屋的合同纠纷,还有一些其他的纠纷,这些纠纷在发生了以后,往往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是对于很多民事案件来说,他有一个民事诉讼的时效,那么在哪些情况下民事诉讼的时效是两年呢。接下来为大家带来在哪些情况下民事诉讼时效为两年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在哪些情况下民事诉讼时效为两年

      没有两年诉讼时效的,特殊的诉讼时效有一年和三年的。而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

      二、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民法通则136条)

      (2)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环境保护法42条)

      (3)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合同法129条)

      (4)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民法通则137条)

      三、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是什么

      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在哪些情况下民事诉讼时效为两年的相关知识,在民事案件中,民事诉讼时效是很重要的,如果过了民事诉讼的时效,是不能够提起诉讼的。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   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在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此类案件一般为民事诉讼案,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有些案件会经历一审和二审两次审理,也会存在一些当事人对于法院判决不服的情况,那么民事诉讼二审不服怎么办?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事诉讼二审不服怎么办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你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你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同级人民检察院不受理的话,你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3、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二、二审判决生效时间

      1、我国法律对一审判决生效很明确,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过15日未上诉的判决就生效。而二审判决作为终审判决,并没有上诉期,二审判决何时算生效没有明文。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也就是人民法院在庭审结束后另定日期宣告判决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2、目前我国的法律仅规定二审判决是生效判决,并没有明确具体的生效时间。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1)二审判决作出之日生效;

      (2)二审判决宣判之日生效;

      (3)二审判决送达之日生效。

      三、二审程序要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二审,判决案件一般需要三个月;如果是裁定上诉案件,一般需要一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二审程序是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方式方法。它是绝大部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民事诉讼二审不服怎么办等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见,一般的民事案件二审需要三个月左右,在民事诉讼中对于二审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也可以选择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投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民事诉讼状在诉讼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它是敲开诉讼之门的第一种手续资料,缺其不可。民事诉讼状中的内容需要包括原告的诉讼请求等。那么,民事诉讼状的格式要求是怎样?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 、民事诉讼状的格式要求是怎样

      民事起诉书的内容和结构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此外,还有“附项”。

      首部。

      1、标题文书上部正中写“民事起诉书”。

      2、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和被告栏目内,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住址。当事人的书写程序是:

      (1)原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写在哪个原告的下一行。

      (2)后写被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

      (3)再写第三人,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被告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就在原、被告栏内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再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和职务。

      正文。正文是民事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即诉讼请求。要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的争议问题,也就是案由。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如请求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等。

      2、事实。即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要把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具体地写清楚。叙述案情时,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案件事实,叙事要明确,与争议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事实,要详细叙述明白,与案件事实关系不大的,但又必须交待清楚的,可以简要概括。

      3、理由。即诉讼请求的根据,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同时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

      总之,写正文部分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请求目的必须明确具体。

      2、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

      3、写事实和理由时,着重写争议的焦点和实质性重点,阐明因果关系,写过程尽量概括,力避拖沓,空洞;分析必须有根据,引用法律必须准确。

      尾部。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附项。这是民事起诉书的附加部分。应具体写明民事起诉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二、民事诉讼状范文是怎样的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案由:交通事故赔偿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1、

      2、

      ……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签名或盖章)

      __年__月__日

      附:

      1、本诉状副本__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2、证据__份;

      3、其他材料 份。

      三、民事诉讼时效怎么算

      1、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 特别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长时效:指《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在原告或者原告代理律师书写民事诉讼状时,务必需要按照相应的格式来进行书写。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民事诉讼状的格式要求是怎样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2020民事诉讼费用多少相关视频 更多>>
  • 一般刑事拘会留有案底吗
    2020-03-19 刑法 播放:18440
  • 2019-05-10 刑法 播放:13174
  • 刑法泄露国家秘密罪怎么处罚
    2019-05-06 刑法 播放:9774
猜你喜欢
2020民事诉讼费用多少相关语音问答 更多>>
2020民事诉讼费用多少相关专题
2020民事诉讼费用多少相关问答专辑

16

16年的中国在线法律服务品牌

中国放心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

82

覆盖82个法律专业领域

站内法律专业领域覆盖面广

1,000,000

每天为全国近100万互联网用户

提供各种类型法律知识查询服务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400-801-53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法律快车版权所有 2005-2020 粤ICP备10231287号-5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201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