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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伤残鉴定费用多少

发布时间 :2020-09-04 09:56浏览量 : 117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2020伤残鉴定费用多少,希望对您有帮助。
  •   不同鉴定机构,费用不同,伤残鉴定费用一般是由申请人进行垫付。受害人的主张得到法院认同的,伤残鉴定的费用在后续理赔的时候把这笔款计入理赔金内。更多关于北京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北京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

      不同鉴定机构,费用不同。1、首先要明确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那么鉴定费用是由对方出的,不过先要由你垫付,在调节或起诉时再一并向对方主张;

      2、如果不是对方全责,也一样是由你垫付的,在主张赔偿时,和其他需要赔偿的费用一起,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分摊。

      看是谁对第一次的伤残鉴定有异议,由有异议的一方出资,若是受伤者本人的话则可以先出资,在后续理赔的时候把这笔款计入理赔金内。

      在一般情况下,有些受害人在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之前,为准确计算应该得到赔偿的数额,会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登记进行鉴定。但是到了诉讼阶段以后,肇事方会以属于受害人单方面委托的鉴定结论无效为由进行抗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肇事方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并且交纳鉴定费用的,没有特殊情况,法院都会准许。但这势必会影响案件的审理进度;并且,由于鉴定费用价格不菲,受害方往往需要为此提前支出一笔钱,最后未必得到法院接受。

      二、鉴定费用需要注意的问题

      就伤残鉴定费的赔偿标准及相关问题,结合实践,我们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伤残鉴定费的标准。伤残鉴定费的赔偿标准就是伤残鉴定机构收取的费用,鉴定机构是合法的专业鉴定机构。对于鉴定费,赔偿时需要保存鉴定费的票据,同时还应当与鉴定结论进行对照。

      (2)对于伤残鉴定,受害人最好是和致害人一起申请合法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是单方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鉴定结论是属于证据之一,如果致害方不认可鉴定结论,是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的,如果重新鉴定与原鉴定不服或不存在伤残情况,法院是可能不支持赔偿鉴定费用的。

      (3)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如经鉴定不够伤残级别,受害人能否要求赔偿伤残鉴定费用。从理论上说,笔者认为,作为一般普通人,在没有专业鉴定知识情况下,除从一般普通人能够认知的不可能构成伤残的情形下,比如划伤、碰伤等轻微伤害。当事人申请伤残鉴定不构成伤残是支出的费用是可以要求赔偿并得到支持的。但如果第一次鉴定不构成,反复进行鉴定,超出一次的鉴定费用是不应该承担的。

      三、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进行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之后,即以事故直接所致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是否治疗终结由具体治疗机构确定,当事人若对治疗终结的意见不一致,可以由法院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进行伤残鉴定的机构:伤残鉴定机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并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当事人可自行选择伤残鉴定机构。

      伤残鉴定需要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未提交齐全的,需要补齐。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北京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   在发生了工伤以后,需要及时的对受伤的部位进行一个医治,在医治完毕以后,需要对工伤进行一个伤残鉴定,但是工伤伤残鉴定也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工伤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来出呢?接下来为大家带来工伤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工伤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初级鉴定有异议而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重新鉴定申请的,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预先垫付,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则由申请人负担,重新鉴定申请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承担,而不再转嫁给用人单位;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不一致,鉴定费用则由作出初级鉴定结论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担。

      工伤职工的伤情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伤残级别,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申请对伤残等级进行复查鉴定的,由申请人预先垫付鉴定费。复查结论与首次鉴定结论一致的,复查鉴定费由申请者负担;结论不一致的,退还申请者垫付的复查鉴定费。

      二、工伤认定程序

      (1)申请主体:用人单位; 受害职工或直系亲属; 工会组织。

      (2)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在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提出申请,受害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注:对于由受害职工或其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的,没有延长时限的规定。

      (3)受理部门: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如果统筹部门是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注:《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略有不同,如第12条规定“受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13条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伤害事故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还是规定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受理,但其余情形,受理部门少了“统筹地区”的限制性规定。

      (4)鉴定期限:劳动保障部门根据用人单位、医疗机构及工会组织提供的情况和证明材料,在受理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对鉴定不服的救济手段:《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1)申请行政复议(2)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注:复议是必经程序。但申请复议不予受理的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伤残鉴定怎么做

      1、伤残鉴定是去司法鉴定中心做,现在有很多个体的司法鉴定所都可以做的,需要携带完整的病历和医生的诊断证明,鉴定所的工作人在参阅完整病历后才能核定伤残级别;

      2、工伤伤残鉴定的,需要待工伤认定后,本人持有病历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不是工伤伤残鉴定的,持有病历到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即可。

      做伤残等级鉴定需要材料:

      (1)病历本及住院的大病历本、所有的X片子、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入院小结、被鉴定人身份证。另外,提醒,一定要被鉴定人亲自去鉴定机构。各鉴定机构需要的材料有细微差别,建议电话咨询鉴定机构;

      (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即不要过早鉴定,不要迟迟不鉴定,前者的鉴定报告可能被推翻,后者可能因长时间的恢复训练导致鉴定不上;或等级降低。如果交通事故受伤较为严重,且也准备委托律师来处理的,建议伤残等级也一并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伤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的相关知识,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他也是根据相关的一个收费标准来收取的。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   因交通事故产生受的人身伤害住院恢复后是需要做相关的伤残鉴定的,这个鉴定的费用是可以进行报销处理的但是前提需要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资料。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报销所需的资料是怎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报销所需的资料是怎样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报销需注意以下几项: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三、交通事故的法律法规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死亡的,还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任何类型的费用报销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交相关的报销缴纳资料文件证明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报销所需的资料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人员受伤,伤者需要做伤残鉴定才能得到理赔,而鉴定的话,会涉及到鉴定费用问题。鉴定人先垫付,有责任方最后承担。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出?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出

      鉴定人先垫付,有责任方最后承担。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什么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原则有哪些

      1、客观评定原则

      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2、比照评定原则

      遇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伤残等级。同一部位和同一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3、分别评定原则

      伤者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的,鉴定结论中应当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该标准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了依据。在该标准实施后,对多处伤害造成的多处伤残不再直接进行综合评定,而是按受伤部位分别评定残级,再根据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确定伤残赔偿指数,计算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4、排除原伤病原则

      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出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需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   随着我国的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各家各户都为自己家配置了新的代步工具汽车,而汽车多的情况下,相关的交通事故发生也是较为频繁的,那么关于交通赔偿也是要根据伤残鉴定来赔偿的,那么今天就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索赔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交通事故伤残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根据受害者直接所受的损伤进行定级。

      三、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没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一开始就需要及时报警,由警方介入处理,从而进行责任划分,就可以得知相关费用由谁出了,好了以上就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   交通事故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已经属于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了,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往往会造成人员受伤的情况。而要是我们想要进行索赔的话,我们就需要进行一个伤残鉴定。那么这个伤残鉴定的费用,保险公司会承担吗?下面就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会报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会报吗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

      交通事故伤残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以后还需要治疗的费用怎么办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从定残之日起对上述六项费用都应当予以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会报吗的相关内容。当我们遇到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时候,不用担心鉴定费用的问题,保险公司是会进行承担的。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   或许很多人对于伤残鉴定方面的知识不是很了解,司法伤残鉴定费用是多少?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伤残鉴定有没有时间的限制?想必这些大家都很好奇想了解吧,今天就为大家搜集了相关的材料,希望能帮助大家解答困惑。

      一、司法伤残鉴定费用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400——800元/例;

      2、交通事故致残程度评定:500——1000元/例;

      3、护理依赖程度鉴定:600——800元/例;

      4、医疗费审查鉴定:600——1200元/例;

      5、后续医疗费评估鉴定:600——1200元/例。

      二、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

      1、首先要明确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那么鉴定费用是由对方出的,不过先要由您垫付,在调节或起诉时再一并向对方主张;

      2、如果不是对方全责,也一样是由您垫付的,在主张赔偿时,和其他需要赔偿的费用一起,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分摊。看是谁对第一次的伤残鉴定有异议,由有异议的一方出资,若是受伤者本人的话则可以先出资,在后续理赔的时候把这笔款计入理赔金内。

      三、法律伤残鉴定时间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关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第二,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伤残鉴定的费用因鉴定的项目,鉴定机构的不同,收费也是不同的。建议咨询当地的司法鉴定部门。另外鉴定费用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起诉时再一并向对方主张。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司法伤残鉴定费用内容,欢迎登陆法律快车网站,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   如果当事人因为他人的原因骨折的,那么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骨折伤残鉴定,在鉴定完成以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相关部门在进行伤残鉴定时也有收取一定的费用,那么骨折伤残鉴定的费用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骨折伤残鉴定的费用

      不同鉴定机构,费用不同。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二、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

      1、首先要明确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那么鉴定费用是由对方出的,不过先要由您垫付,在调节或起诉时再一并向对方主张;

      2、如果不是对方全责,也一样是由您垫付的,在主张赔偿时,和其他需要赔偿的费用一起,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分摊。看是谁对第一次的伤残鉴定有异议,由有异议的一方出资,若是受伤者本人的话则可以先出资,在后续理赔的时候把这笔款计入理赔金内。

      三、伤残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综上所述,因骨折想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费用各个地方的标准都有所不同,而且不同的鉴定机构收费标准也是不同的,伤残等级鉴定的费用应当由承担责任的一方承担。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了解“骨折伤残鉴定的费用”的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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