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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起诉的费用

发布时间 :2019-04-22 11:02浏览量 : 317
医疗事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会产生诉讼费。这是必须要缴纳的费用,当然,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除外。那么医疗事故诉讼费是多少呢?下面为你整理了医疗事故起诉的费用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   到法院起诉解决纠纷是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的,缴纳费用的作用一是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关的司法成本,二就是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那么医疗事故法院起诉的费用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医疗事故法院起诉的费用

      我国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诉讼费用,重新出台了《诉讼费缴纳办法》,医疗纠纷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赔偿数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二、诉讼费的收取规则

      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当首先由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所以,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时是预先缴纳,待判决下来后,由法院区分责任,分担诉讼费的比例,再行确定诉讼费。对于原告方来说,实际上就是原告“多退少补”的过程,如果胜诉,诉讼费予以退还;如果完全败诉,不再缴纳;如果是部分责任,则按照“责任比例”分别由原告、被告双方分担。

      三、当事人对诉讼费用的救济

      根据《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不得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

      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复核决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请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

      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进行诉讼需要交纳诉讼费用,但有些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或当事人的情况,相关法规规定不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的缓、减、免,则是指应当交纳诉讼费用的当事人,因经济确有困难,暂时无力负担或无力负担诉讼费用,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制度。所谓缓交,是指暂时难以支付时,将交费日期延后;所谓减交,是指只交纳应交纳费用的一部分而非全部;所谓免交,是指免去全部应交纳费用。诉讼费用的缓、减、免,是为了保证那些在经济上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参加诉讼,以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缴纳诉讼费用实在困难的当事人,法院有减免或者是免交的救济方式。因此当事人不用为此而担心,这也是出于人道主义而进行设置的制度。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法院起诉的费用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   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能会选择诉讼途径来解决纠纷,医疗事故的律师费是当事人所要了解清楚的。下面就为大家一一介绍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医疗事故诉讼费、医疗事故起诉请律师的费用,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医疗事故诉讼费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三、医疗事故起诉请律师的费用

      (一)咨询:

      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

      (二)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

      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

      (三)代理二审案件:

      1、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1/2收取;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标准的1/2收取。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医疗事故起诉请律师的费用”的法律内容,医疗事故律师费分为咨询费、代理诉讼费等等,如果案件进入二审的,要另外收费,当事人需要清楚各项律师费标准。

     
  •   当发生医疗事故之后我们最好是采取诉讼的途径去维护自身的权利,哪怕是诉讼失败也要选择进行诉讼。那么,医疗事故法院起诉的程序及费用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医疗事故法院起诉的程序及费用

      1、案由的选择: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2、受理条件:(1)有医患关系;(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3)患者有损害后果;(4)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之间因果关系;(5)患者有经济损失;(6)在诉讼时效内。

      3、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证据: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公信证据除外)。

      4、诉讼费的计算标准::我国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诉讼费用,重新出台了《诉讼费缴纳办法》,医疗纠纷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赔偿数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二、医疗纠纷诉讼流程所需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明;

      2、被告的主体证明;(如果你告的是个人诊所,或非法行医的个人,那要提供被告的个人信息,起码要准确的通讯地址和电话,保证法院的传票能邮寄到被告家,起码法官能联系到被告.如果你告的是大医院,网上一般能查到医院的地址电话,写上电话很重要,如果你地址写错了,法院能电话联系他们。医院的院长经常换,院长名字写错了问题不大)

      3、起诉状;

      4、医疗病历资料;

      5、损害后果的证明资料;(死亡证明,残疾后果的诊断书等)

      6、原告发生各种经济损失的证据材料。(交通费医药费等)

      三、医疗事故法庭审理程序

      1、法庭质证

      对证据的质证,应紧紧围绕对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就证据的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真实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有时判断是比较困难的,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或综合全案情予以判断,确定其证据效力。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合法性,包括证据收集的程序和方法合法、证据形式合法。证明力,亦称证据的证据力,是指对案件事实证明作用有无的证明程度的大小。

      2、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 司法鉴定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

      (2)司法鉴定的内容。当事人或法院委托鉴定时,一般并不要求受托单位确认是否为医疗事故,而是要求判定医院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或过错,以及医疗过失或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有因果关系。因此,应特别重视司法鉴定。

      (3)司法鉴定申请。申请鉴定是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非总是由患者提出,医院亦可提出,尤其是在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对己不利时。注意应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并交纳费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4)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确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目前,法庭认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

      (5)鉴定书内容的审查与质证。注意对鉴定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包括审查被鉴定人的姓名是否准确,委托鉴定事项是否与申请鉴定事项相符,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手段,鉴定过程的说明,是否有明确的鉴定结论,鉴定人及鉴定机构是否签名盖章。另外,审查鉴定书是否附有鉴定机构及鉴定人资质证明材料。

      (6)客观对待司法鉴定结论。司法(或法医学)鉴定并非总是不利于医院。

      3、诉讼证据的收集

      证据即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学理解释可以表述为,证据即证明与法律事实及有关事实存在与否的根据,无论这“根据”是真是假,它都是证据;无论这“根据”是否被法庭采信,它还是证据。证据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1条称“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但同时又称“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种定义是错误的,是相互矛盾的。

      教科书、医学论著、学术文章等,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关于病历真实性的举证责任

      在法庭上,患者和家属经常对医疗机构提供的病历真实性提出异议,这是其诉讼权利,但同时其亦应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对于医院提交的病历资料,患方或代理人提出异议(认为该病历系伪造、修改的),但如果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法院将确定病历的证明力。

      选择进行诉讼我们当然需要准备好一些资料证明和缴纳相关的费用。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医疗事故法院起诉的程序及费用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

     
  •   发生纠纷双方之间如果不能私下解决,协商一致,那么就会选择诉讼途径,发生医疗事故以后,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受害方也会想着到法院进行起诉,如果诉讼的话起诉的费用是多少呢?案件的性质不同是否也会有所不同,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医疗事故民事起诉的费用

      一、医疗事故民事起诉的费用

      我国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诉讼费用,重新出台了《诉讼费缴纳办法》,医疗纠纷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赔偿数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二、医疗事故纠纷需准备的材料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

      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患方可申请法院吊取证据。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三、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医疗事故民事起诉的费用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起诉的费用根据诉讼的标的额的不同是会有所不同的,而且对于不同的案件性质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对于医疗事故的诉讼费用是多少我们做了详细的介绍。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

     
  •   医疗事故往往是因为医院或医生的疏忽而导致的,当事双方如果协商不成的,将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下面就为大家一一介绍医疗事故起诉费用如何计算、医疗事故纠纷需准备的材料、患者可申请的赔偿项目,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医疗事故起诉费用如何计算

      我国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诉讼费用,重新出台了《诉讼费缴纳办法》,医疗纠纷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赔偿数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二、医疗事故纠纷需准备的材料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

      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患方可申请法院吊取证据。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三、患者可申请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医疗事故起诉费用如何计算”的法律内容,作为医疗事故纠纷的受害者,弄清楚起诉费用的计算是十分必要的,在维护自身利益的时候,往往起诉成本是人们心中的顾虑。

     
  •   对于民事案件的诉讼,符合立案标准的,在立案时都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的,一般来说都是先由原告进行承担,但是在案件审理完毕以后,这个案件的诉讼费用该如何承担呢?双方之间的承担比例是多少,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医疗事故赔偿起诉费的比例。

      一、医疗事故赔偿起诉费的比例

      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当首先由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所以,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时是预先缴纳,待判决下来后,由法院区分责任,分担诉讼费的比例,再行确定诉讼费。对于原告方来说,实际上就是原告“多退少补”的过程,如果胜诉,诉讼费予以退还;如果完全败诉,不再缴纳;如果是部分责任,则按照“责任比例”分别由原告、被告双方分担。

      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本条规定,判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构成要件有四个。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诊疗行为。诊疗行为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产生的前提,而实施诊疗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患者受到损害。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前提是具有损害结果,即只有当患者受到损害才可能赔偿,患者没有损害则无赔偿。这里的损害包括身体损害、精神损害以及财产损失。

      3、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患者的损害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导致的,即诊疗行为是“因”,患者的损害是“果”。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导致患者损害的原因有多种,包括病情的原因和患者自身的原因,以及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原因等,患者的损害完全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导致的情况相对较少。因此,在确认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后,还需要进一步确认诊疗行为导致患者损害后果中的“参与度”即原因力的比例大小,以便能够客观的计算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数额。

      三、、医疗事故起诉费用如何计算

      我国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诉讼费用,重新出台了《诉讼费缴纳办法》,医疗纠纷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赔偿数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医疗事故赔偿起诉费的比例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对于医疗事故的赔偿,医疗机构的责任都是比较大的,因此在费用承担方面,医疗机构的诉讼费用承担比例也会相对来说要高一些。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

     
  •   医疗事故的流程的清晰度对于医疗事故整个过程的处理是重要内容执医。我们都知道发生医疗事故之后是需要对其受害者进行损害赔偿。但是往往受害方的利益很容易被侵犯,所以选择进行诉讼可能是比较好的方式。那么,医疗事故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呢?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医疗事故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案由的选择: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2、受理条件:(1)有医患关系;(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3)患者有损害后果;(4)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之间因果关系;(5)患者有经济损失;(6)在诉讼时效内。

      3、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证据: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公信证据除外)。

      二、医疗事故法庭审理程序

      1、法庭质证

      对证据的质证,应紧紧围绕对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就证据的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真实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有时判断是比较困难的,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或综合全案情予以判断,确定其证据效力。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合法性,包括证据收集的程序和方法合法、证据形式合法。证明力,亦称证据的证据力,是指对案件事实证明作用有无的证明程度的大小。

      2、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 司法鉴定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

      (2)司法鉴定的内容。当事人或法院委托鉴定时,一般并不要求受托单位确认是否为医疗事故,而是要求判定医院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或过错,以及医疗过失或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有因果关系。因此,应特别重视司法鉴定。

      (3)司法鉴定申请。申请鉴定是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非总是由患者提出,医院亦可提出,尤其是在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对己不利时。注意应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并交纳费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4)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确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目前,法庭认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

      (5)鉴定书内容的审查与质证。注意对鉴定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包括审查被鉴定人的姓名是否准确,委托鉴定事项是否与申请鉴定事项相符,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手段,鉴定过程的说明,是否有明确的鉴定结论,鉴定人及鉴定机构是否签名盖章。另外,审查鉴定书是否附有鉴定机构及鉴定人资质证明材料。

      (6)客观对待司法鉴定结论。司法(或法医学)鉴定并非总是不利于医院。

      3、诉讼证据的收集

      证据即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学理解释可以表述为,证据即证明与法律事实及有关事实存在与否的根据,无论这“根据”是真是假,它都是证据;无论这“根据”是否被法庭采信,它还是证据。证据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1条称“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但同时又称“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种定义是错误的,是相互矛盾的。

      教科书、医学论著、学术文章等,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关于病历真实性的举证责任

      在法庭上,患者和家属经常对医疗机构提供的病历真实性提出异议,这是其诉讼权利,但同时其亦应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对于医院提交的病历资料,患方或代理人提出异议(认为该病历系伪造、修改的),但如果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法院将确定病历的证明力。

      三、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能同时用吗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不能同时使用。

      发生工伤的,需要先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条例赔偿损失。如果单位不认定工伤的,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的赔偿标准可以委托律师计算。

      如果工伤保险中医疗费用已经全额赔付了,并且医疗费用的收据已经收走了,那就不能再报了。否则可以用复印件补报差额。

      工伤赔偿和医疗保险不能同时使用,否则会违反医保办法报销规定,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并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以上就是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医疗事故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当事人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据是流程顺畅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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