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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赔偿吗

发布时间 :2018-08-31 14:10浏览量 : 468
如果是租赁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是不需要任何赔偿的,但是如果是劳动合同,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合同到期不续签是需要赔偿的。具体赔偿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可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要提供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主要有两种情况,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和劳动者不愿续签。

      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应支付经济赔偿金,赔偿金怎么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不愿续签,单位无需为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   员工与单位确认劳动关系后,应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其中一个条款就是合同期限。合同到期后,可以双方协商一致续签。那么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或者疏于劳动合同到期,没有及时续签的,有没有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两种情形:

      1、若单位不续签,有经济补偿。

      2、若个人不续签,要看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从上面的法律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7条: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   我们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一般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但实践中,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就不续签了,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呢?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1、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补偿。

      2、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续签的,不能进行补偿;

      (2)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续签的,应当进行补偿。

      二、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再次签订劳动合同。除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这一情形,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赔偿?有三种未续约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同意继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首先,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拒绝继续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后,因未续约而需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适用以下三种情形:

      其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时,双方均同意终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三,在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究竟是以劳动者实际所得工资计算还是以应发工资为标准进行计算?

      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月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而并非以劳动者实际所得工资进行计算。经济补偿金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其中不满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月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当然,月工资是以劳动者应发工资为标准计算的并非以劳动者实际所得月工资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其中,月工资包括计件工资或者计时工资。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可见,本案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实际所得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三、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一,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首先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决。其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或者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有效法律证明,一旦劳动合同到期,员工将面临这续签或者离职的选择,若是想要换个环境工作就可以辞职了。那么员工合同到期离职流程是什么呢?

      一、合同期满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办理的手续不一样:一种是单位不愿意续签;另一种为劳动者不愿意续签;

      (一)单位不愿意续签:

      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2、可以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

      a、交接工作;

      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

      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补偿金总额,约定发放时间;

      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

      e、凭借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去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

      f、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

      1、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续签,公司不发放补偿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2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A、交接工作;

      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

      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约定发放时间;

      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

      e、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员工辞职时是否有补偿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所以,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   入职时,若公司与员工签的劳动合同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约定了合同终止的时间,到期后合同终止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在双方协商后续订合同。如果不续订,选择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需不需要向该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一、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这个条件就是,公司已经表示愿意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跟员工续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不同意续订,选择解除劳动关系。

      若公司在合同到期时主动提出要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是愿意跟员工续订合同,但降低了原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员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必须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二、具体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在本单位工作每满1年(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支付1个月工资;

      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劳动合同的期限是3年,到期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刚好是3年,经济补偿是3个月的工资。

      月工资是按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若员工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则另外计算。不是按该员工的月工资计算,而只根据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来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即使员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超过12年,也只用12年来计算。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终止合同关系。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房子拆迁时,可要求房客立即腾房。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应对租客予以相应的补偿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求租客搬离,那么,可认为是房东要单方违约,要支付房客违约金。由于租赁合同未到期,临时通知房客搬迁,可能会对齐生活工作有一定的影响,房东应该对房客做出一定的补偿。

      违约金的形式: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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