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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伤残重新鉴定为七级,交通事故多获赔数万元

八级伤残重新鉴定为七级,交通事故多获赔

 

一、基本案情

20181229日,被告姚某某驾驶川xxDxx普通二轮摩托车,由自贡沿305省道往荣县方向行驶,1833分,行驶至305省道123公里600米(交叉路口),与在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的原告林某某碰撞,造成林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姚某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林某某无责任。被告xx保险公司CxxDx普通二轮摩托车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此次事故林某某造成极大的心理和身体创伤在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推卸责任态度极为恶劣,交了壹万医疗费之后借口没钱不闻不问,毫无责任心可言。

林某某多次找到保险公司协调赔偿事宜,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知识,并且对理赔事项一无所知,故多次协调皆无果。

情急无奈之下,经多方打听,林某某找到了本律师,希望能够在专业人士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争议焦点

在与老林了解基本情况之后,律师团队为老林分析本案,总结出了该案几个难点问题:

1.老林70多岁,有1千多元的退休金,但仍在开个体诊所行医,根据相关规定,应当计算误工费

2.老林因本次事故导致八级伤残,但保险公司对老林的八级伤残鉴定不予认可。

     三、办案经过

程昌平律师带着林某某多次与保险公司进行商谈,但是由于保险公司对于上述两点核心问题无法接受,故多次商谈皆无实质性进展。

为切实保护林某某合法权益,程昌平果断决定建议林某某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对于误工费是否应当主张程昌平律师多方收集证据,向法院提交了:林某某医生执业证及诊所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荣县xx镇卫生院出具的证明,某某街道出具的证明,社保部门的证明等证据,来证明原告系医疗业就业人员,有正当工资来源,应支持误工费

对于伤残等级,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经鉴定为七级伤残,比原来的八级伤残等级还高。

四、审判结果

程昌平律师努力下,荣县人民法院按七级伤残赔偿,支持误工费,判决被告赔偿20万余元。

五、办案心得

厚德明法、慎思笃行是我们律所的服务理念,这些年来,数百起案件的积累让我们能够理解每一位当事人的心情:着急焦虑希望

我们律师所能够做的首先就是安抚他们,为他们精准分析案情,接着用我们所学习及实践积累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去帮助他们,提供优质服务,这才能让当事人信任依靠我们,这是本律师不懈追求


注:以上内容由程昌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程昌平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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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重庆-重庆用户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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